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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培训学员队伍管理,维持正常教学秩序,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,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学员必须严格按照《教学大纲》的要求和规定的训练内容、学时,依据学校编制的训练计划,积极参与和完成汽车驾驶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学时。
二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,增强安全观念,学员培训期间按规定系好安全带,自觉遵守培训安全操作规定。
三、培训中,积极配合学校、教练员做好学员计时、计程刷卡等工作,实事求是地填写学员培训日志及培训记录。
四、在训练期间,未经教练员同意或教练员不在岗时,学员擅自发动车辆或单独驾驶车辆,如发生事故而造成经济损失,其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学员全部承担。
五、学员培训期间不准穿高跟鞋、拖鞋、背心等参加驾驶实践操作训练。
六、学员在培训学习期间,不准宴请涉及与教学直接相关的工作人员,不准向教练员赠送礼金、礼物。
七、爱护训练场地教学设施设备,花草树木,损坏照价赔偿。
八、欢迎学员主动反映学校在教学、服务、廉洁教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并提出合理化建设性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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